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
《龙岩市政务服务中心“数据最多采一次”
线下实施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各科,机关党委,保障中心,各窗口:
经研究同意,现将《龙岩市政务服务中心“数据最多采一次”线下实施工作方案》印发你们,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。
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
2024年6月7日
龙岩市政务服务中心
“数据最多采一次”线下实施工作方案
为贯彻落实《福建省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务服务“数据最多采一次”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闽政办〔2024〕13号,推进公共数据赋能政务服务高效办事,减少企业、群众办事过程中数据采集填报负担,实现“数据最多采一次”。结合本单位实际,特制定“数据最多采一次”线下实施工作方案。
一、工作目标
建立“一数一源”数据采集机制,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,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数据采集,夯实数据底座,打通政务服务系统和“一企一档”“一人一档”基础库数据共享,实现事项“数据最多采一次”。
二、实施路径
通过采集端、平台端和使用端联动,实现企业、群众办事所需数据共享回填,最大限度简化企业、群众在办事过程中的数据填报。
采集端:企业、群众在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、闽政通 APP、龙岩市行政审批系统、e龙岩 APP、部门自建政务服务系统等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,省市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(简称汇聚共享平台)在已有数据的基础上,未收集的数据,由受理政务事项部门向企业、群众采集一次,经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后汇聚到汇聚共享平台,其他政务服务部门不再重复采集。
使用端:政务服务部门在为企业、群众办理政务事项时,需要采集的企业、群众相关信息,直接从省市汇聚共享平台调用,企业、群众也可以申请调用各自的信息,实现公共数据共享共用。
三、主要任务
根据福建省“数据最多采一次”工作相关要求,分阶段推进实施,每阶段以事项为牵引,确定对应的数据和系统清单,同步开展事项表单配置、系统对接工作,通过流程试运行阶段后正式上线。
1.开展事项梳理。组织各窗口及时认领“五级十五同”标准事项,更新政务服务办事指南,规范定制事项申报表材料格式和系统申报受理页面表单,根据清单梳理事项办理系统、“四端”情况、标准化申报表和申报受理页面表单。(责任科室:业务科)
2.开展数据对接。推进龙岩市行政审批系统与省智能中枢平台、福建码平台、企业数字证书与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、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、“一企一档”“一人一档”基础库等系统数据对接,完善应用支撑,逐项完成事项受理或申报页面表单数据配置,支持通过“一企一档”“一人一档”等基础库获取数据自动回填表单。(责任科室:网办科)
3.开展业务培训。及时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对已完成改造后的事项,进行系统操作、收件流程等业务培训,同时组织办事群众对“数据最多采一次”事项进行体验,收集整理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给省审改办。(责任科室:业务科、基层指导科)
4.开展宣传报道。大力宣传报道推进“数据最多采一次”过程中的主要举措、进展和成效,充分利用新闻媒体、微信公众号、短视频等宣传阵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,按时保质保量向省审改办、省营商办报送先进典型经验做法;同时,利用led屏、立式广告机、窗口双面屏等设施设备,播放“数据最多采一次”的主要举措、进展或成效,营造良好的氛围。(责任科室:党办、保障中心、综合科)
5.开展督查落实。围绕数据赋能、高效办事的工作原则,按照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,深入各窗口调查调研,确保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;同时,加强办事群众回访力度,收集整理办事企业群众的意见和建议,确保“数据最多采一次”改革取得成效。(责任科室:督查科)
四、工作要求
一、强化组织推进。各科室、各窗口要按照省委、省政府工作要求,强化组织领导,采取有力措施,确保各项任务按要求落实到位,进一步推进公共数据赋能政务服务高效办事,让企业、群众办事更便捷,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。
二、强化统筹协作。加强省市联动,各科室、各窗口要积极主动对接省级有关部门,抓好方案细化落实。工作推进中,要围绕“急用”“通用”“想用”需求导向,成熟一批投入应用一批,在应用中不断完善、提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