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龙岩市档案局印发《关于转发<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龙建审[2022]15号)文件,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。
一是加强对工程审批电子文件归档的工作领导,指定专人负责,建立健全工程审批电子文件收集、整理、归档等工作机制,确保工程审批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真实、完整、可用、安全;
二是按照《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》《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规范》等规定,完整收集本部门本单位工程审批电子文件,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电子文件归档范围和电子档案保管期限表;
三是结合实际,予以动态调整和补充完善,确保工程审批电子档案来源可靠、程序规范、要素合规。